急诊科留观超过72小时管理制度

发布 2019-07-21 04:47:55 阅读 7619

关于急诊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急诊管理和持续改进,防止我院急诊室出现留观病人滞留,特制定病员急诊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管理规定,希望急诊科和有关科室严格执行。

1、急诊留观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72小时。分清就诊患者轻、重、缓、急情况。急重症患者应首先进入抢救室。可以门诊就诊的,避免进入抢救室占用资源。

2、急诊留观床位设置规模适宜、利用科学合理,确保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床位使用率控制在50-75%。剩下的25-50%,主要用于安排急诊患者。

3、对于疾病较重不宜门诊诊治的患者,医院应当积极调剂本院床位,尽快收入住院病房。

4、对于疾病较轻的患者,医院应当积极动员患者转至病床使用相对不足且对该疾病具备**条件的下级医院继续**。

5、出现急诊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的病员,急诊科必须填写《急诊科留观患者超过72小时情况说明书》上报医务科,非工作日上报总值班,急诊科做好登记。

6、医务科或总值班必须先签收,再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和安排收住,最后记录处理意见。情况说明书一式两份,医务科与急诊科分别存档。

7、急诊科每月总结一次,记录于《急诊科留观病人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登记表》。医务科每月一次随机到急诊科查看,结果作为急诊科月质量管理的考核指标。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