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固乡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发布 2019-08-03 16:03:55 阅读 3193

六、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员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以不清楚为由不履行告知义务。

七、经办人员在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时,可采用口头告知形式。如果服务对象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员应书面告知,书面告知按程序报批,报批后及时告知服务对象。对需补办的手续、材料及办理程序等作详细说明。

书面材料一式两份,1份交对方,1份由经办人员留底备查。

八、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处理。

服务承诺制。

一是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落实首问责任制。对来乡机关和各站办事、咨询的企业和个人按首问负责的要求,谁接待谁负责,属乡职能范围的事项务必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属于乡的事项,将其带至其他部门,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

二是服务周到、办事认真。认真履行职责,耐心指导来办事人员填写有关**,向来办事人员讲解有关政策规定和办理要求。

三是坚持原则,廉洁从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有关事项,不故意刁难和拖延办理。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

四是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公布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非许可的审批、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休息日预约办理。

工作台帐制。

一、明确台帐事项:上级或本单位重要工作布署、重要决定事项,上级督查督办的工作事项,领导指定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或重要会议决定工作事项,各单位年度重要工作事项,个人的工作计划,下级重要请示报告事项办理情况及基层党组织要求帮助解决的重要工作事项,办公室经领导同意后须限期完成的其他重要工作事项,其它须限期完成的重要事项。

二、明确台帐内容:工作项目、内容和要求、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期限、完成情况、反馈情况、督查评价、领导意见。

三、明确台帐督查办法:办公室对负责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跟踪督查,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一项,不完成不销,要求其定期或限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根据绩效考评相关规定,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考评,并将考评情况列入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工作中;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完成,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限时办结制。

(一)公务人员在办理公务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在我乡公开承诺的办理时限内办结;办理的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有时限要求的要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时限内办结。

(二)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一定要在上级机关要求的时限内办结;其他事项,应按照务实高效原则,简捷快办。申报材料齐备的,属于工作人员权限办理范围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属于本部门权限范围内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集体办公会研究的,应在2周内办结。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需要批复的申请、报告,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批复;需要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转报材料,及时将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通报给服务对象。

(三)应急事项,根据工作需要,随叫随到,连续办理,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无缺位制度内容。

无缺位制度。

1、工作日全日对外办公。全体对外服务窗口(单位)在国家法定工作日以及本部门承诺的工作日内,必须全日对外办公,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停止或拖延对外办公。乡机关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对外公布值班**,并确保24小时值班。

值班**7636401 7636501

2、工作岗位不缺位。各对外服务窗口(单位)凡涉及对外办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在国家法定或我市特定的工作日以及本部门对外承诺的工作日,要实行“a、b角制”。即每个职位都要明确a、b两个责任人,当a角因故不在岗时,必须由熟悉a角业务,并行使与a角同等职权的b角负责办理各项业务,确保工作岗位不缺位。

3、工作业务不间断。各对外服务窗口(单位)凡涉及对外办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办事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对外办理业务,不得以组织学习、经办人员不在等理由间断业务或出现拒绝、推诿、拖拉现象。乡组织集体活动时,对外服务无缺位岗位要留a角或b角一人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