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超巡查工作制度

发布 2019-08-05 04:40:55 阅读 7343

一、认真履行巡查工作职责,根据治超工作目标任务做好源头治超工作,要对进站车辆的相关证件、车辆是否有改拼装现象和出站车辆是否有超载超限的登记记录进行定期检查,对货运站(场)经营者违规现象和放任超载超限车辆出站的行为,依照治超工作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二、巡查站队人员要根据管辖区域划分,每月每家进行不得少于5次的巡查。巡查中,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并及时下发企业和上报登记台帐,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在到整改期限后,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三、工作中要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四、要严格执行全省运管人员“六条禁令”、治超工作“**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贵德县水陆运输管理所。

源头治超派驻人员管理制度。

一、派驻人员要根据治超工作目标任务做好货运源头的治超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不出矿、不出站。

二、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确保24小时在岗,不得缺岗、脱岗。并在工作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三、加强进驻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定时不定时的对企业磅房、计重、装载、开票等重要岗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运管所治超办公室,并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四、在监督检查中,要认真填写、记录每天的工作日志,并妥善保管,交旧领新。五、严格执行全省运管人员“六条禁令”、治超工作“**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

贵德县水陆运输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