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电力公司绝缘监督工作条例

发布 2019-08-09 02:51:35 阅读 2653

一、过电压保护监督工作条例。

1 总则。1.1 过电压保护工作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一项重要手段,过电压保护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防雷设施、接地系统、过电压保护。

1.2 过电压保护工作的任务: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掌握系统过电压保护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制订反事故措施。推广应用新技术,积累技术资料,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过电压保护的可靠性和技术管理水平。

1.3 对各企业进行年度技术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分考核。

2 机构和职责。

2.1 省公司生产技术部是过电压保护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2.1.1 根据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过电压保护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提出年度过电压保护工作要点,有效地组织贯彻执行,定期检查工作。

2.1.2 参加有关过电压保护方面的设计审核。

2.1.3 组织参加重大过电压事故调查、分析,并制定反事故措施。

2.1.4 组织开展专业试验研究工作。

2.1.5 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召开年度专业会议。

2.1.6 建立健全全网过电压保护技术资料。

2.2 四川电力试验研究院是过电压保护监督工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2.2.1 协助省公司贯彻过电压保护工作的规程规范,提出年度过电压保护工作的要点。

2.2.2 协助和指导电业局(分公司)做好过电压保护装置的试验、改进工作。

2.2.3 研究大气过电压和内过电压的保护方式,推广新的过电压保护技术。

2.2.4 对系统的频发过电压事故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2.2.5 参加系统内重大过电压事故调查,分析并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

2.2.6 研究过电压保护的新技术,对过电压保护新装置、新技术进行鉴定,并组织在系统内推广应用。

2.2.7 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技术检查。

2.2.8 经常了解国内外过电压保护的现状和发展动向,并掌握本系统过电压专责人员的知识水平,搞好技术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2.2.9 进行年度专业技术总结、协助省局召开年度专业会议。

2.2.10 结合专业活动,组织技术情报交流。

2.2.11 建立10kv级及以上的过电压保护装置的技术档案和微机管理技术数据库。

2.3 电业局(分公司)过电压保护监督工作职责:

2.3.1 组织贯彻上级有关过电压保护工作的指示及本专业的规章制度,编制过电压保护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并解决有关问题。

2.3.2 掌握和分析过电压保护装置的运**况,对发现的缺陷,及时组织研究并督促加以消除。

2.3.3 督促有关部门、车间做好过电压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检修和试验工作。

2.3.4 在每年雷雨季节前,结合安全大检查,提出防雷检查要求,并重点进行专业复查。

2.3.5 掌握所属系统的雷害情况,深入事故现场,参加过电压事故调查、分析,并制定反事故措施。

凡发生重大的过电压事故,在事故发生后,专责人应尽快地逐级上报,以便及时会同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2.3.6 进行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

2.3.7 统计、分析、积累有关过电压保护装置的运行资料,填报防雷运**况统计表〔见附表雷电故障情况统计表〕,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2.3.8 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过电压保护工作总结报省公司和试研院;参加省公司召开的年度专业总结会议,并认真传达贯彻。

2.3.9 参加专业技术情报交流活动,编写和提供情报交流资料。

3 技术管理

3.1 各级过电压保护专责人除及时向本单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汇报工作外,还应定期向上一级过电压保护专责人汇报本单位过电压保护装置的运**况,过电压保护工作计划执行及事故情况。

3.2 各级过电压专责应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3.2.1 全年雷电活动情况;

3.2.2 全年各项防雷运行指标;

3.2.3 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效果;

3.2.4 全年过电压事故、障碍、跳闸以及异常现象的统计和分析;

3.2.5 全年过电压保护装置的运行、试验情况统计;

3.2.6 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设备的主要缺陷以及下一年度工作的打算;

3.2.7 专题事故分析或经验教训总结;

3.3.8 各种统计数据均应按规定的**形式填报。

附表雷电故障情况统计表( 年)

局平均雷电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直击雷指雷电直击于变电站、输电线路范围所引起的雷害事故;侵入波指雷电击于线路,雷电波经线路传入变电站所引起的雷害事故。

跳闸率:统计单位为:跳闸次数/百公里·年。

跳闸次数按年统计。

1)事故次数:

凡由于雷击造成跳闸,只要重合不成功,不管强送成功与否,就算作一次事故;如果4小时内在同一条线路或发变电站(所)的同一点或不同点发生类似情况仍算作一次事故。

2)事故率:统计单位为:事故次数/百公里·年。

事故次数按年统计。

3)设备故障统计方法

设备故障情况为:设备事故情况+设备障碍情况。

4)故障、事故为零时,填写“0";无此项设备或内容时,填写“一”;未统计项,填写“未统计”,并加以说明。

5)为了避免汇总时数据重复统计,请各单位只报送直接管辖电网的统计资料。

二、绝缘监督工作条例。

1 总则。1.1 绝缘监督工作是保证高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经济发供电的重要组成部份。

各电业局(分公司)应根据本条例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绝缘监督工作条例。

1.2 绝缘监督工作的目的是掌握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不断提高和保持设备的健康水平,防止绝缘事故,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1.3 绝缘监督工作的任务是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和原部颁《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以及本专业的有关规程、制度和反事故技术措施;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绝缘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绝缘缺陷;研究分析各类设备绝缘事故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对策;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所需要的技术档案,不断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

1.4 本条例制定了绝缘监督网的组织机构、任务、职责。各级部门必须依据本条例,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建立专责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1.5 建立和健全设备制造质量全过程监督的验收签字制度。对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材料以及安装、检修、改造等工程,技术监督部门和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越级上报主管部门。

1.6 凡由于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1.7 对各企业进行年度技术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分考核。

2 机构和职责。

2.1 省公司生产技术部是绝缘监督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2.1.1 监督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规程及反事故技术措施。

2.1.2 掌握全省绝缘监督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和推动全省的绝缘监督工作。

2.1.3 组织重大绝缘事故分析和专题调查、试验研究,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

2.1.4 组织召开全省绝缘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确定下年度绝缘监督工作重点。

2.2 四川电力试验研究院是绝缘监督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2.2.1 监督各电业局(分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规程及反事故技术措施。

2.2.2 贯彻执行省电力公司有关绝缘监督工作的规定,督促和检查各基层局、厂绝缘监督工作的开展。

2.2.3 了解和掌握全省绝缘监督工作情况及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协助各基层局、厂解决有关的技术问题。

2.2.4 建立全省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档案,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主要电气设备的缺陷事故档案。

2.2.5 参加重大绝缘事故的分析调查和主要电气设备的故障诊断,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

2.2.6 开展专业技术交流、技术培训,研究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有效的测试手段、方法,不断提高电气设备高压试验质量和绝缘监督水平。

2.2.7 总结全省年度绝缘监督工作,提出下年度绝缘监督工作的重点。协助省电力公司组织召开全省绝缘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开展专业技术经验交流,提供有关专业技术资料。

2.3 电业局(分公司)绝缘监督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