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瑞苑置业顾问提成方案

发布 2019-08-19 22:16:55 阅读 1979

洪瑞苑房地产销售提成方案。

1﹑销售代表的销售提成为总房款的千分之二,其中销售提成的百分之八十按房款到帐金额计提发放,销售提成的百份之十年终发放,另销售提成的百份之十留待房屋实际交付之后发放。

2﹑销售代表的销售提成与业绩挂钩,公司根据每月实际情况制定销售任务,完成当月销售任务的百分之四十提成为千分之一点二,完成当月销售任务的百分之八十提成为千分之一点六,完成当月销售任务的提成为千分之二,业绩以季度考核。

3、销售代表在房屋实际交付之前离开本公司(包括自动离职及公司辞退),其客户后续工作将由公司指定的其他员工负责,所余销售提成的百份之十计奖金额无权领取;如销售代表被调至公司其它部门,客户后续工作仍应跟进,其销售提成的百份之十计奖金额可以领取。4、开发公司员工及公司关系户购房,经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后,负责签订合同及跟进工作的销售代表销售提成为总房款的千分之一,不计入业绩,按房款到帐金额计提发放。

5、客户购房凡通过中介人介绍,在客户购房契约已见证且全款付清后,经销售代表填表,销售经理确认并报总经理书面批准后,可发给中介人一次性中介佣金,金额为总房款的万分之五,由销售代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