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商业集团****。
外派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草稿)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三年十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兼职外派人员的管理 2
第一节兼职外派人员的选派 2
第二节兼职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3
第三节兼职外派人员的工作职责 4
第四节兼职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 5
第五节兼职外派人员的述职与绩效评价 5
第六节对兼职外派人员的指导与支持 6
第三章专职外派人员的管理 7
第一节专职外派人员的选派 7
第二节专职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10
第三节专职外派人员的工作职责 10
第四节专职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 11
第五节专职外派人员的述职与绩效评价 13
第六节对专职外派人员的指导与支持 14
第七节专职外派人员的奖惩 15
第八节专职外派人员的职业操守 15
第四章附则 16
附录一外派董事、监事述职标准 17
附录二外派中高层管理人员述职标准 17
附录三外派董事、监事年度考核评价表 18
附录四外派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评价表 21
附录五外派人员能力素质评价表 24
第一条目的。
为了明确首联商业集团****(以下简称“公司” )外派管理人员的管理关系和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统一公司外派人员管理政策,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和支持,以使他们能够全力以赴地投入新的工作,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 。二) 出于个人意愿,要求进入公司下属子公司工作的公司员工不属于公司外派管理人员,按照离职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将来该类员工希望回公司工作,公司在有合适岗位的情况下可以单独考虑办理回聘手续。
第三条概念解释。
外派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管理的需要,因公司对外投资法定要求或投资合同约定而形成的由公司以股东身份向子公司推荐的各类管理人员,统称外派管理人员(简称外派人员),具体包括子公司的董事、监事、财务总监、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中高层管理人员。
子公司:本办法中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通过股权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包括:
绝对控股子公司: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持有股份占50%以上的子公司;
相对控股子公司: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为单一最大股东,持有股份50%(含)以下;或尽管不是单一最大股东,但对公司经营运作拥有实际控制权(或与其他股东共同控制);
参股子公司: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不控股,对公司经营运作不拥有实际控制权。
注:后文中"控股子公司"包含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公司派出管理人员的目的。
一) 公司对子公司派出各级管理人员,是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实现公司整体发展意图、维护公司投资利益的有效手段。
二) 根据子公司发展需要,将公司的成熟管理经验和管理人才输出到子公司,以保障子公司少走弯路,高效运作。
第五条管理原则。
一) 分类管理,突出重点。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一般由公司或子公司人员兼任,其他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一般为专职人员。基于兼职和专职人员的职责、作用不同,采取专职、兼职人员分类管理,同时对专职外派人员实施重点管理。
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兼本公司董事的,纳入专职外派人员管理。
二) 激励人才,促进流动。针对公司实际,外派管理人员身处经营一线,直接参与公司价值创造,对他们的激励至关重要。外派人员和公司总部之间的人才流动、外派人员之间的流动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锻炼了人才,促进了活力。
第六条选拔范围。
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兼职外派人员从公司或者子公司范围内选拔委派。
第七条外派推荐决策程序。
一) 公司董事会行使向子公司推荐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的决策权。
二) 遵循的程序: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各方提出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的人选,准备相关材料提交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讨论,公司董事会在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基础上决策确定最终推荐人员。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在外派人员选派过程中的职责。
一) 负责组织执行相应的选拔程序;
二) 负责组织对候选人的考察;
三) 负责办理聘用人员手续。
第九条兼职外派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 品德素质。
诚信勤勉,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严格照章办事、坚持原则;尊重领导和下级,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 工作业绩。
1) 对于公司的候选人:在公司最近两年的有关考核评价中无不良记录。
2) 对于非公司的候选人,须具有经过可信业绩证明。
三) 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四) 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有关教育背景、经验、技能要求。
第一十条外派人员兼任董事、监事职务一般不得超过三家企业。
第一十一条兼职外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请下属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解聘:
一) 患重病或调离,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
二) 经公司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三) 工作中不能坚持和维护公司权益的;
四) 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五) 有违法乱纪、****行为的。
第一十二条任职期限与辞职。
一) 外派人员每届任期根据任职子公司的规定执行。
二) 如在任期内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0日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或按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经离任审计后方可离职。外派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参照公司外派管理人员离任审计相关办法执行。
三) 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辞去职务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或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一十三条外派董事任职资格。
一) 教育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 工作经验:7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在本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工作3年以上;
三) 专业知识:熟悉有关行业知识;掌握履行职责必要的相关管理、投融资、法律、财务知识,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四) 个人能力: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分析与决策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具备较强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
第一十四条外派监事任职资格。
一) 教育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 工作经验:7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在本公司工作3年以上;
三) 专业知识:具备会计师职称;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的相关管理、财务、投融资、法律知识;
四) 个人能力:具备较强的计划与执行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具备一定的判断与决策能力;具备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第一十五条外派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
一) 教育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 工作经验:7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在本公司工作3年以上;
三) 专业知识: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的相关管理、财务、投融资、法律知识;
四) 个人能力:具备较强的计划与执行能力,人际沟通交往能力,一定的判断与决策能力;具备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第一十六条外派董事的工作职责。
一) 出席子公司的董事会,按照其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对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重大事宜行使表决权。
二)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与公司的总经理和相关领导就对董事会决策事项达成一致,代表公司的利益出席董事会会议;会议结束后,将会议各项决议向公司领导汇报;
三) 对子公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议决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司在子公司的权益;
四) 按规定履行向公司信息通报职责。
第一十七条外派监事的工作职责。
一) 列席参加企业董事会会议,按照子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投资决策行使监督权和建议权;
二)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子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提请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公司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三) 监事会会议召开前,与公司总经理和相关领导就会议议题达成一致,代表公司的利益出席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结束后,将会议的各项决议向公司汇报;
第一十八条外派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责。
一) 财务总监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和子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
二) 了解并掌握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和财务管理状况、就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和财务部负责人汇报。
三) 履行向公司信息通报职责。
第一十九条信息通报职责。
一) 提交材料:包括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会议纪要;子公司经营计划;
二) 外派子公司的产权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每季度向公司总经理常务会汇报子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及重要事项。运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安排,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 重大事项汇报:下列事项属企业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外派董事须在决策前至少10个工作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经理常务会报告(同一企业多名董事的可委托1人):
1) 向其它企业(含境内、境外)投资、参股、控股或设立分支机构;
2) 任职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经营范围的变更;
3) 任职企业可能发生合并、分立、破产、解散以及被收购;
4) 任职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利润分配方案、股东权益损失、重要人事变动等须提交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5) 股东与任职企业之间的借贷款或为其它企业提供借贷款担保;
6) 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向社会团体或关联单位等提供的各类捐款、赞助;
7) 外派董事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
首联投资管理制度
首联商业集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二 三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投资 3 第三章对外投资资产产权界定及其管理 11 第四章对外投资项目的评估与审查管理 13 第五章附则 16 附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17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加强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评估,化解投资风险,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