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机组特护管理规定

发布 2019-05-07 03:04:15 阅读 263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型机组运行的特护管理,确保公司所属装置大型机组的安全监控和长周期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大型机组,指在生产装置中容量较大,生产流程中比较重要,一旦发生停机将造成整个装置的停工停产的大型运行机械设备,包括催化主风机(含烟机)、催化气压机、加氢裂化循环氢压缩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长庆石化公司。

第四条工艺技术设备处是大型机组特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内大型机组特护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 负责建立特护机组多级平台的检测监控体系;

二) 负责特护巡检人员先进巡检仪器或设备的配备工作;

三) 负责特护大型机组巡检记录本的编制工作;

四) 负责特护大型机组巡检制度制定工作;

五) 定期检查大型机组备品配件管理、使用情况;

六) 负责异常情况下大型机组的状态监测及数据分析管理工作;

七) 负责大型机组特护工作的检查、评定、考核工作。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大型机组特护相关工作,其中:

一) 大型机组所在生产装置负责大型机组的平稳操作和大型机组的运行参数巡检和记录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二) 运行保障部机械、仪表、电气专业应分别掌握大型机组结构、原理,机械运行状况,仪表、电气的运行状况,在本专业范围内负责对机组进行巡检特护工作,对机组出现的问题按照装置的要求进行处理,保证机组安全运行;

三) 物资采办部按照工艺技术设备处的管理要求,做好大型机组(包括辅机)备品配件的采购及保管工作,对备品配件管理过程中的有关信息要及时通报给工艺技术设备处。

第二章特护管理内容。

第六条根据大型机组的状况和特点,每台大型机组成立一个特护小组。

第七条特护小组由工艺技术设备处、运行保障部和设备所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艺技术设备处主管人员担任组长。

第八条特护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特护方案,保证对大型机组进行有效特护,保证设备本质安全运行。大型机组出现故障或故障运行期间,特护小组组长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故障进行会诊,分析故障原因,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监控措施。

第九条大型机组特护巡检记录放置在指定位置,由大型机组所在单位负责管理;大型机组特护巡检记录由大型机组所在单位保存备查,保存期为1年。

第十条大型机组应日检。日检内容包括:

一) 特护机组操作人员定时做好大型机组的运行参数的检查和记录工作;

二) 特护小组日检人员必须利用配备的测振仪、测温仪等监测工具做好运行机组的检查、检测工作;

三) 日检人员在特护巡检后应记录机组运行参数,根据检查监测情况,分析机组运行状态及趋势,并根据测量的数据绘制机组运行数据趋势图;

四) 对于大型机组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准确记录,及时汇报。

第十一条在日检基础上,应周检,内容包括:

一) 特护小组周检人员根据特护方案的要求,每周对所负责的大型机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二) 周检人员应对日检人员的特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照规定进行特护工作的应及时指导、纠正;

三) 周检人员应对特护记录的数据进行分析。

第十二条特护小组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二召开特护工作月总结会,总结各专业的特护工作,大型机组运行、检修情况,重要缺陷的整改及安全监控情况以及重大技术改造情况,布置下月(阶段)特护工作重点。

第十三条特护小组应建立多级的、**的、离线的检测、监测平台,保证特护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状态监测专业人员要做好各种检测信息采集、汇集、整理工作,建立特护机组的信息管理档案,根据收集到的数据信息,对机组的运行状态进行分析,**压缩机的可靠性和运行趋势。如机组出现异常情况,应进行连续检测,特殊诊断,及时将分析结论通报有关人员进行决策。

如检测的数据信号比较复杂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能力较强的诊断公司进行网上远程诊断,再通报有关人员进行决策。

第十四条按照有关规定对大型机组的润滑油进行定期的常规的分析,如特殊情况可增加采样分析频次和分析项目,根据需要可以采用进行红外光谱、等离子发射及铁镨分析等分析方法对润滑油进行分析。

第十五条检修人员应根据检修作业规程进行大型机组检修工作,检修结束后应有检修记录,在动设备技术月报中应有总结,特别是对于非正常停机的处理,应有故障原因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和改进方案。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工艺技术设备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工艺技术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