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中心校聘任法制副校长的方案 8 1 3

发布 2019-05-17 10:17:15 阅读 7530

(五)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六)按照学校所在地乡镇综治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会同学校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四、考核、评比。

中心小学对法制副校长工作采取平时抽查和年底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进行考查,根据考核情况,综合评定为优秀,称职两个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反馈到其单位。

五、具体要求。

(一)学校应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工作档案,内容包括:到校次数、时间、参与学校的工作事项、开展具体的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学生对法制课的评价等。

二)各学校应积极支持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并将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三)法制副校长应多与学校沟通协调,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制订法制教育授课和活动计划,每学年结束后进行回顾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