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法律实务第十二章饭店劳动合同

发布 2019-06-04 08:30:55 阅读 7704

第十二章饭店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订立劳动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饭店的员工与饭店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产生了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劳动者和饭店双方构成。按照国家的规定,饭店的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是劳动者,另一方应当是饭店(包括各种经济类型的饭店)。两个单位之间订立的有关劳动问题的协议不是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可以依法或者约定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决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仅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协商进行变更,而且劳动合同也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协商,由一方或者双方解除。

3)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实现权利和义务过程中具有从属关系。劳动者和饭店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在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劳动者则需要成为饭店的一名工作人员,而饭店的劳动是一个有组织、有秩序的活动,员工必须接受并服从饭店的组织与管理,遵守饭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这是劳动合同区别于采购合同、预订合同及其他合同的重要法律特征。

4)劳动合同的目的主要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确定劳动关系,通过确定劳动关系,实现劳动者就业,使劳动过程得以进行。当然,这之中也可包括劳动合同对劳动成果的给付。

5)劳动合同在一定的条件下涉及与劳动者有关的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仅涉及到劳动者本人的权利与义务,还会涉及到劳动者的直接亲属在一定的条件下享有饭店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如饭店职工发生工伤、死亡等情况,饭店不仅要负责职工本人的生活保障,对职工所供养的直系亲属也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

饭店同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守以下的原则:(1)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2)应当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3)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上述原则是劳动合同的有效条件。按照此原则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饭店同职工都不得任意变更和解除。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有七个方面的内容:

1)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劳动关系存在的一种标志。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的合同可以是短期,也可以是长期的。饭店在同职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应当约定期限的年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变能力强,既能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又有利于职工的合理流动,饭店一般采用此劳动合同。

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饭店安排职工从事什么工作,这是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应当履行的劳动义务的主要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饭店应当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对职工所从事的劳动必须提供符合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指饭店根据职工的工作岗位、技能等情况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及保险等。饭店同职工签订的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本地最低的报酬。

5)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指职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纪律,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饭店制定的有关店纪店规。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指劳动合同终止的理由,这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客观要件。饭店在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一般是在国家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外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饭店和职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正常履行,从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四、饭店的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休息休假、福利保险等事宜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1.集体合同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保险福利;

5)劳动安全与卫生;(6)集体合同的期限;

7)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8)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9)双方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10)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1)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宜。2.集体合同的格式。

国家对于集体合同的格式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其表现形式一般包含以下几个部分:(1)集体合同的名称。应在集体合同文本的卷首标明该合同的名称。

如“某某饭店集体合同”。在集体合同的名称下方标明“某年某月某日第几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总则。

总则主要说明订立集体合同的目的,写明一些原则性的问题。总则也可以用序言的形式替代。

3)正文。正文是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的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内容反映当事人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员工聘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员工培训”、“合同争议处理”、“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等项内容。

(4)附则。主要说明集体合同的生效、监督检查、正本和副本的份数、正本和副本保管何处、集体合同的报核准单位等项内容。

5)结尾。一份完整的集体合同结尾部分应当有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签订集体合同的年、月、日及签订的地点等。

思考题。1.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2.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