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费可以分为两大类

发布 2019-06-14 11:58:35 阅读 7728

施工措施费。

施工措施费可以分为两大类:正常措施费与特殊措施费。

特殊措施费:指特定情况要求下发生的如赶工措施费其可以发生在设计、采购(设备定货)、施工、监理等阶段,因特殊事情导致在原正常措施外进行的工作内容,如增加临时道路修筑及临时现场美化(为迎接特殊检查或特别人物视察等)

正常措施费: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

施工正常措施费。

施工正常措施费包括: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

一、施工技术措施费内容包括: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4.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5.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地区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项目。

二、施工组织措施费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x环境保护费费率。

环境保护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x文明施工费费率。

文明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x安全施工费费率。

安全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临时设施费=(周转使用临建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x(1+其他临时设施所占比例)

其中:(1).周转使用临建费=∑【x工期(天)】+一次性拆除费。

(2).一次性使用临建费=∑临建面积x每平方米造价x(1-残值率)+一次性拆除费。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缩短工期增加费:是指因缩短工期要求发生的施工增加费,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周转材料加大投入量所增加的费用等。

7.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9.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地区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

以上费用都可以作为竞争性费用来**,也就是企业可以在这些费用方面发挥自己企业的优势,获取最大的竞争效果。

市政工程施工措施费补充。

1.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

由于市政工程所涉及的施工技术措施费种类较多,在计算该费用时,应视实际所发生的具体项目分别对待。

对于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围堰、筑岛、现场施工围栏、洞内的通风、供水、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等较为具体的技术措施项目,可直接按套用《市政定额》中个册相关子目及相关规定或套用企业自行编制的施工定额。

而对于便道、便桥、驳岸块石清理等技术措施项目,应针对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所采用的具体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工序划分后,套用相应的工程定额。

2.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

不知其他地方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是怎么规定的?

注意事项:1)市政工程中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取费基数除电气及监控安装工程为“人工费”外,其余均为“人工费+机械费”;

2)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设置为弹性区间费率。在编制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时,应按弹性区间费率的中值计取;施工企业投标**时,企业可参考该弹性区间自主确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环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费等,计价时不应低于弹性区间费率的下限;

4)缩短工期增加费以工期缩短的比例计取,工期缩短的比例=[(合同工期-定额工期)/定额工期]*100%

缩短工期比例在30%以上者,须由专家委员会审定其措施方案及相应的费用。

计取缩短工期增加费的工程不应同时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