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书。
致:深圳中外运物流报关****。
兹有我司于2011 年11月04日委托贵司报关申报的(报关货物品名: 塑胶软管)货物一批, 申报商标为:(品牌:
jurlique ).现向贵司声明该批货物商标申报无訛,若经贵司发现有任何不实, 我方愿承担rmb2000元/单的违约金,且。
不免除对我方其他责任的追究。
我方知悉并了解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承担表述系自愿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
特此声明!声明人:
盖公章)2011年 11月 04日。
备注:1. 有牌且已在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必须随附授权书,且授权情形;有牌但未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必须按照实际商标申报;确实无品牌的申报无牌。
2. 声明人为报关单上上载明的申报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