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 确认 表

发布 2019-07-11 06:10:35 阅读 1906

附件2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表。

姓名。被鉴定人情况。

致伤时间。伤残部位。

性别。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联系**。

单位名称。用人单位情况。

联系部门。联系人姓名联系**。

原停工留薪期: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伤情。诊断和建议。

医疗机构盖章)

主治(任)医生签字:年月日。

根据医疗机构建议,申请给予该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个月(自年月__日至年月日)

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用人单位意见。

专家组意见劳鉴会确认意见。

专家签字(存档):年月日。

根据专家组鉴定意见,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个月。如不服本鉴定结论,可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盖章)年月日。

备注。注:此表必须全面真实填报四份(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经办机构、劳鉴会各一份),签字盖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