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警示灯

发布 2019-07-14 19:58:35 阅读 8394

产品介绍防爆警示灯。

一、适用范围。

1. bjd系列防爆警示灯适用于1区、2区危险场所;

2. bjd系列防爆警示灯适用于iia、iib类,温度组别为t1~t4的**性气体环境;

3. bjd系列防爆警示灯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军工等危险性环境场所建筑物顶部四周标志或信号报警;

二、产品特点:

1. 铸铝合金外壳,表面高压静电喷塑;

2.压铸成型,结构紧凑,外型美观;

3.钢化玻璃灯罩,不锈钢外露紧固件,强度高、耐冲击、有红、黄、蓝三种颜色可供选择;

4.防护网采用镀锌后表面浸塑;

5.当频闪式:警示灯具具有频率可调等优点,可按用户要求进行调节;

6.钢管或电缆均可布线;

7.符合gb3836.1-2000、gb3836.2-2000、iec60079标准要求。

三、主要技术参数:

防爆标志防护等级电缆外径(φ mm)进线规格(g”)灯座代号。

exd ii bt4

ip54 10~14 3/4 e27 exd ii ct4

光源类型静止式旋转闪烁式频闪式额定电压(v)ac 220v/50hz ac220v/110v/50hz 配用光源白炽灯旋转警示灯白炽灯。

60w功率(w)

5w 100w

100w四、型号含义:

五、产品外形尺寸及安装示意图:

防爆小知识。

1、**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1)**性物质(flammable air flammable dust):能与氧气(空气)反应的物质,包括气体、液体和固体。(气体:

氢气,乙炔,甲烷等;液体:酒精,汽油;固体:粉尘,纤维粉尘等。

)2)空气或氧气(air or oxygen)。

3)点燃源(source of ignition):包括明火、电气火花、机械火花、静电火花、高温、化学反应、光能等。

易爆物质:很多生产场所都会产生某些可燃性物质。煤矿井下约有三分之二的场所有存在**性物质;化学工业中,约有80%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存在**性物质。

氧气:空气中的氧气是无处不在的。

点燃源: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电气仪表,各种磨擦的电火花、机械磨损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等不可避免,尤其当仪表、电气发生故障时。

客观上很多工业现场满足**条件。当**性物质与氧气的混合浓度处于**极限范围内时,若存在**源,将会发生**。因此采取防爆就显得很必要了。

2、防爆穿线盒:防止**的产生必从三个必要条件来考虑,限制了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就限制了**的产生。

在工业过程中,通常从下述三个方面着手对易燃易爆场合进行处理:

1)预防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质泄漏的可能性;

2)不用或尽量少用易产生电火花的电器元件;

3)采取充氮气之类的方法维持惰性状态。

安全栅安全参数定义:

8226; 安全栅最高允许电压: um

保证安全栅本安端的本安性能,允许非本安端可能输入的最高电压。

8226; 安全栅最高开路电压: uoc

在最高允许电压范围内本安端开路时电压最大值。

8226; 安全栅最大短路电流: isc

在最高允许电压范围内本安端短路时的电流最大值。

8226; 安全栅允许分布电容: ca

保证本质安全性能情况下本安端最大允许外接电容。

8226; 安全栅允许分布电感: la

保证本质安全性能情况下本安端最大允许外接电感。

防爆标志格式说明:

将工厂或矿区的**危险介质,按其引燃能量,最小点燃温度以及现场**性危险气体存在的时间周期进行科学分类分级,以确定现场防爆设备的防爆标志和防爆形式。

名词解释:ia 等级:在正常工作、一个故障和二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正常工作时,安全系数为 2.0;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5;二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0 。

注:有火花的触点须加隔爆外壳、气密外壳或加倍提高安全系数。

ib 等级:在正常工作和一个故障时不能点燃**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正常工作时,安全系数为 2.0 ;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5 。

正常工作时,有火花的触点须加隔爆外壳或气密外壳保护,并且有故障自显示的措施,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0 。

eexd:是指将**包起来的意思;

iic:是指点燃能量uj,280,>180,60...80,<60;t6:

是指温度组别,即电气设备按其最大表面温度被分在不同的温度组别。气体的温度组别按不同的点燃温度划分。t6是85度。

隔爆型电气设备(d):是指把能点燃**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性混合物的**压力并阻止和周围的**性混合物传爆的电气设备。

增安型电气设备(e):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的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在正常运行或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产生电弧或火花,也不产生能够点燃周围**性混合物的高温表面或灼热点,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点燃作用的故障的电气设备。

防爆特殊型(s):电气设备或部件采用gb3836-83未包括的防爆型式时,由主管部门制订暂行规定。送劳动人事部备案,并经指定的鉴定单位检验后,按特殊电气设备“s”型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