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防爆警示灯。
一、适用范围。
1. bjd系列防爆警示灯适用于1区、2区危险场所;
2. bjd系列防爆警示灯适用于iia、iib类,温度组别为t1~t4的**性气体环境;
3. bjd系列防爆警示灯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军工等危险性环境场所建筑物顶部四周标志或信号报警;
二、产品特点:
1. 铸铝合金外壳,表面高压静电喷塑;
2.压铸成型,结构紧凑,外型美观;
3.钢化玻璃灯罩,不锈钢外露紧固件,强度高、耐冲击、有红、黄、蓝三种颜色可供选择;
4.防护网采用镀锌后表面浸塑;
5.当频闪式:警示灯具具有频率可调等优点,可按用户要求进行调节;
6.钢管或电缆均可布线;
7.符合gb3836.1-2000、gb3836.2-2000、iec60079标准要求。
三、主要技术参数:
防爆标志防护等级电缆外径(φ mm)进线规格(g”)灯座代号。
exd ii bt4
ip54 10~14 3/4 e27 exd ii ct4
光源类型静止式旋转闪烁式频闪式额定电压(v)ac 220v/50hz ac220v/110v/50hz 配用光源白炽灯旋转警示灯白炽灯。
60w功率(w)
5w 100w
100w四、型号含义:
五、产品外形尺寸及安装示意图:
防爆小知识。
1、**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1)**性物质(flammable air flammable dust):能与氧气(空气)反应的物质,包括气体、液体和固体。(气体:
氢气,乙炔,甲烷等;液体:酒精,汽油;固体:粉尘,纤维粉尘等。
)2)空气或氧气(air or oxygen)。
3)点燃源(source of ignition):包括明火、电气火花、机械火花、静电火花、高温、化学反应、光能等。
易爆物质:很多生产场所都会产生某些可燃性物质。煤矿井下约有三分之二的场所有存在**性物质;化学工业中,约有80%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存在**性物质。
氧气:空气中的氧气是无处不在的。
点燃源: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电气仪表,各种磨擦的电火花、机械磨损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等不可避免,尤其当仪表、电气发生故障时。
客观上很多工业现场满足**条件。当**性物质与氧气的混合浓度处于**极限范围内时,若存在**源,将会发生**。因此采取防爆就显得很必要了。
2、防爆穿线盒:防止**的产生必从三个必要条件来考虑,限制了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就限制了**的产生。
在工业过程中,通常从下述三个方面着手对易燃易爆场合进行处理:
1)预防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质泄漏的可能性;
2)不用或尽量少用易产生电火花的电器元件;
3)采取充氮气之类的方法维持惰性状态。
安全栅安全参数定义:
8226; 安全栅最高允许电压: um
保证安全栅本安端的本安性能,允许非本安端可能输入的最高电压。
8226; 安全栅最高开路电压: uoc
在最高允许电压范围内本安端开路时电压最大值。
8226; 安全栅最大短路电流: isc
在最高允许电压范围内本安端短路时的电流最大值。
8226; 安全栅允许分布电容: ca
保证本质安全性能情况下本安端最大允许外接电容。
8226; 安全栅允许分布电感: la
保证本质安全性能情况下本安端最大允许外接电感。
防爆标志格式说明:
将工厂或矿区的**危险介质,按其引燃能量,最小点燃温度以及现场**性危险气体存在的时间周期进行科学分类分级,以确定现场防爆设备的防爆标志和防爆形式。
名词解释:ia 等级:在正常工作、一个故障和二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正常工作时,安全系数为 2.0;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5;二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0 。
注:有火花的触点须加隔爆外壳、气密外壳或加倍提高安全系数。
ib 等级:在正常工作和一个故障时不能点燃**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正常工作时,安全系数为 2.0 ;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5 。
正常工作时,有火花的触点须加隔爆外壳或气密外壳保护,并且有故障自显示的措施,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 1.0 。
eexd:是指将**包起来的意思;
iic:是指点燃能量uj,280,>180,60...80,<60;t6:
是指温度组别,即电气设备按其最大表面温度被分在不同的温度组别。气体的温度组别按不同的点燃温度划分。t6是85度。
隔爆型电气设备(d):是指把能点燃**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性混合物的**压力并阻止和周围的**性混合物传爆的电气设备。
增安型电气设备(e):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的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在正常运行或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产生电弧或火花,也不产生能够点燃周围**性混合物的高温表面或灼热点,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点燃作用的故障的电气设备。
防爆特殊型(s):电气设备或部件采用gb3836-83未包括的防爆型式时,由主管部门制订暂行规定。送劳动人事部备案,并经指定的鉴定单位检验后,按特殊电气设备“s”型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