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系外审迎审核准备工作要点

发布 2019-07-22 11:12:15 阅读 8726

4、应急准备和响应(es4.4.7)主管部门:安环部。

针对识别的环境因素和危害因素中紧急状态均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办法。分级制定,公司级有应急预案,各部门有应急预案或应急办法(如异常情况处理有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分析规程等,安全救护知识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救护相关知识等)。

现场应急救援设施(含消防设施、气防设施、应急药品、应急设施等)应按标准配备到位,现场设施应完好,作业人员会正确使用。

应急演练应有方案、实施记录、效果评价、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跟踪验证记录等。

发生事故后应对事故应急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有改进措施及跟踪验证记录。

说明:通用条款部分各职能部门既要履行系统管理职能,又要履行部门内部管理职责,各事业部重点履行内部管理职责。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部分(分过程描述)

1、安全、环境的监视和测量(es4.5.1)涉及安环部、各事业部。

环境、安全相关指标确定。

监测(包括三废、噪音、职业病等)记录和监测报告。

2、合规性评价(e4.5.2,s4.5.1)涉及安环部。

针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应对是否满足适用条款规定要求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对未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应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3、事故、事件、不符合(e4.5.3,s4.5.2)涉及各部门。

各类事故事件报告、通报。

各类事故事件的分析会记录。

对各类事故事件采取措施、跟踪验证记录。

4、管理方案(e4.3.3,s4.3.4)涉及安环部及各事业部。

由安环部统一策划,并与各事业部协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