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机构情况说明

发布 2019-07-25 21:19:15 阅读 5542

一、总机构情况。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注册资金***万元;总机构总资产***元与所有分支机构总资产***元、总人员数**人、及总的**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元。

2、总机构下所有二级分支机构名称***公司**分公司。

二、我公司为跨省市总机构,执行国税发(2008)28号文,会从2011年一季度向分支机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三、群邑分公司情况:成立时间为***年**9月**日、经营范围:房地。

产开发经营(只限为本公司承揽业务、不得单独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只限为本公司承揽业务、不得单独开展经营活动)、核算形式(独立核算),以及不在辖区内申报流转税。3、如以上情况发生变化,我公司会于30日内与贵所联系,进行重新。

备案。***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