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工程系顶岗实习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发布 2019-08-06 19:19:15 阅读 5189

第二阶段顶岗实习阶段:①学生在企业单位顶岗实习。②指导老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核学生实践。③学生在顶岗实习时,完成顶岗实习报告。

第三阶段总结交流阶段: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上交顶岗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等材料,指导教师撰写顶岗实习分析总结上报。学院顶岗实习工作指导小组组织顶岗实习成绩评定,总结交流顶岗实习成果和经验。

五、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具体要求。

1.在顶岗实习前,学生应认真阅读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填写学生外出顶岗实习实训的安全承诺书。

2.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必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必须认真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3.服从安排。服从学校和顶岗实习单位的领导及老师的管理,听从辅导员及指导教师的安排,做好岗位工作,完成专业技能实习任务。准时参加学校和顶岗实习单位的技能考试和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4.保持与学校的联系,每两周内至少要与辅导员、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顶岗实习情况。因联系**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辅导员、指导教师和家长。

5.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制度,不准无故旷课、旷工、迟到、早退,不准寻衅**和打架斗殴。如果由于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或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实习成绩视为不合格。

6.认真写好顶岗实习工作工作记录,为撰写顶岗实习报告积累资料和作为顶岗实习考核的依据。

六、过程控制。

1、已经签定就业协议且签约单位要求学生上岗的学生或参加“订单”培养的学生到相应的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对于未能签定就业协议或已经签定就业协议而单位不要求上岗的学生,由学生本着专业对口、锻炼自我的原则自主选择实习单位。

2、学生离校顶岗实习必须由辅导员签字后方可履行正常手续,实习过程中保持与指导教师及辅导员密切联系,认真填写工作记录,每两周将实习状况汇报给指导教师。

3、学生实习期间应遵守实习单位厂规厂纪、安全保密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尊重实习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指导,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生实习期未满,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实习单位的,须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和指导教师,并经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生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成绩为零分,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5、指导教师必须密切注意学生工作状况,学生每两周至少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工作,并将学生反馈信息及指导过程记录在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记录中。实习结束,要求学生撰写以上的实习总结,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岗位、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主要过程、实习的主要收获和体会等。

6、学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指导小组,不定期地检查教师指导与学生实习状况。对于实习学生密集的单位至少到现场检查指导两次。

7、实习结束前一周,指导教师应主动收集学生顶岗实习资料,严格审查报告内容、文字、格式,指出错误让学生改正。

8、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该认真负责,真正地从工作态度、业绩,设计水平、深浅度、技术含量等方面考核学生完成效果,并实事求是地给出评语。

七、成绩评定。

1、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生的顶岗工作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岗位进行,企业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填写“顶岗实习考核表” ,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2、学院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院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各企业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在每一个岗位,学生要写出顶岗实习报告,学院指导老师要对学生顶岗实习报告及时进行批改、检查,给出评价等级。

3、顶岗实习成绩考核采取考查方式,考核成绩按以下两部分综合计算:一是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院指导教师对学生顶岗实习报告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30%。

烟台职业学院船舶工程系。

2009年12月3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