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

发布 2019-08-16 16:51:35 阅读 5461

莲花镇关于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的具体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市、区纪委、监察局加强党政机关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的意见和要求,推动“三重一大”制度在党政机关的贯彻执行,保证党政机关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种财政性资金(包括专项经费和大额办公经费,以下简称大额资金),促进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和使用效益,完善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措施,促进和坚强党风廉政建设,现就大额资金管理使用制定如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挤占、挪用,确保大额资金的正确使用。

二、建立大额资金管理制度。一是单笔两千元以下的资金必须由镇长签批;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内的资金必须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审批;一万元以上的非正常性业务资金的分配、使用须经镇党委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共同审批,防止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二是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集体讨论决定后,由财务主管领导审批;三是实行审批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人要明确资金的使用性质和有关规定;四是镇纪委和财务管理部门,要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防止问题的发生。

三、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严禁暗箱操作,基本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阳光工程”要求实施,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做到专账核算,杜绝多要少花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资金使用部门要定期向财务管理机构汇报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机构在监督和审计的基础上,对每一项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写出专项报告。

五、建立大额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造成资金损失浪费。对**、私分、截留、挪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个别目标 指科长级以下各级人员的目标。由各级目标执行人依据工作性质与任务,配合直接主管的目标工作计划,与直接主管协商制订。第十条 本公司目标管理卡分类 单位目标管理卡 指本公司各级单位主管为目标执行人填写的目标管理卡,统称为个别目标管理卡。第十一条 各层次制定的目标,应针对年度实际的工作需要。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