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危害辩识及风险评价管理程序

发布 2019-08-21 08:04:55 阅读 3603

受控状态:受控编号:pc-13

发放号:中煤第一建设公司。

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价管理程序。

发布日期:2005年09月01日实施日期:2005年09月01日。

1 目的。通过对系统发生事故的危险性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价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以寻求最低的事故率、最少的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效益。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施工单位的作业环境、条件、设备、装置及生产工艺等作业活动中的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

3 相关文件。

1) pc-10 《安全监控程序》

2) 《中煤第一建设公司风险评价办法》

4 术语定义。

本程序采用《gb/t28001—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中的术语和定义。

5 职责。5.1 安监局。

负责组织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工作;

组织进行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并将评价出的重大危害因素汇总上报安监局长批准发布;

组织制定重大危害因素清单,并确保其适时更新;

负责程序运行中的监督检查。

5.2 安监处。

负责组织本单位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计划工作,编制本单位《重大危害清单》,填写《危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表》;

监督所属项目部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工作。

5.3 项目部。

明确本程序的主管人员;

做好本项目部危害因素的识别、风险评价与控制工作,实施动态管理。

6 工作程序。

6.1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流程。

6.2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的原则。

应考虑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应考虑时效性;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应在特定的范围内进行;

所采用的方法应体现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和适用性;

拥有若干类似作业场所、工艺相对稳定且活动相似的,可以挑选出一个风险评价的样板来反映与这些活动相关的核心危险源。

6.3 危险源辨识。

6.3.1 辨识范围。

危险源辨识覆盖公司生产、加工、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所涉及的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工艺过程、工作环境、人员活动、场地、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制度、辅助设施等;

危险源辨识考虑六种危害类型:化学性危害、物理性危害、心理和生理性危害、生物性危害、行为性危害、其它危害;

危险源辨识过程中,考虑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6.3.2 辨识方法。

危险源辨识使用以下方法:

安全检查表:剖析系统,列出危险源,确定检查项目,按顺序编制**,以提问或现场观察等方式确定检查项目的状况,并填写到**对应的项目内;

现场观察:对作业活动、设备运转或系统活动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工艺、设备运转存在的危险源;

座谈:召集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操作人员,集思广益、讨论分析作业活动或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对生产活动过程进行危险源分析;

预先危险源分析: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和新材料采用前,预先对存在的危险源类别、危害事件发生的条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进行类比分析和评价。

6.3.3 危险源辨识。

各基层单位组织具有现场安全管理经验、熟悉业务和工艺流程的人员组成危险源辨识组,收集本单位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其他安全管理文件,采用5.3.2的方法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生产、服务全过程进行事件排查;

各基层单位危险源辨识主要分析事件发生的根源,辨识存在的危险源,将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初步评价后,分类填入《危险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表》,经基层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报各单位安监部门;

各单位安监部门组织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员工代表对各基层单位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进一步的确认和风险评价,填写《危险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后上报公司安全监察局。

6.4 风险评价。

6.4.1 评价准备。

有关单位、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专业技术人员、职工代表组成评价组,收集准备有关的风险评价资料,包括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其他安全管理要求、《危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表》和事故统计表等资料。

6.4.2 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分级:风险评价结果分为不可允许风险、重大风险和一般风险**。

风险评价方法。

定性评价法:最高管理层和职工特别关注的事件,评价为不可允许风险。

专业人员综合判断法:有关单位、部门组织风险评价组,评价组由各业务部门技术人员、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组成。评价组对各基层单位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根据运行经历及现有的控制定性判断该危险源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一旦危害发生后所带来的后果,并确定该危险源的风险级别,其评价准则如下:

a)曾经发生过且无良好控制措施的事故或事件,评为不可允许风险;

b)曾经发生过通过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能够控制的事故或事件,评为重大风险;

c)违反法律、法规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以上的,评为重大风险;

作业条件风险性评价法(lec法)。

6.4.3 评价步骤。

分析、调查发生危害事件的可能性和后果;

评价并确定这种可能性和后果所带来的危险程度;

确认重大风险和不可容许风险。

6.4.4 危险事件的评价、记录和上报。

有关单位、部门按照上述评价方法对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进行危险评价,记录在《危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表》中,并编制《重大危害因素清单》,上报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局依据各单位、各部门《重大危害因素清单》,编制公司《重大危害因素清单》,由安监局长审批后下发。

6.5 风险控制措施。

危险控制措施应首先考虑消除危险源的原则,其次考虑危险降低措施(降低危险概率、降低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潜在严重度),将使用个体防护作为最后手段。

对不同级别的危险制定相应的危险控制措施, 这些措施必须满足降低或使危险处于有效控制中,而且不会带来新的不可允许或重大风险。

6.6 员工参与。

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时,应有员工代表参与,员工代表要来自基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6.7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的监测和更新。

6.7.1 定期更新。

安全监察局应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全过程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每年组织各单位更新一次,更新工作应在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6.7.2 不定期更新。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更新:

1) 管理方针发生变化;

2)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活动发生变化;

3) 管理评审、内外审的要求;

4) 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更;

5) 事故、事件、不符合整改要求;

6) 相关方观点;

7) 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完成以后,对残余风险的评价;

8) 研究、开发、引进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

9) 其他情况需要时。

7 记录。 危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表(pc-13-01)

重大危害因素清单(pc-13-02)

危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表。

编号: pc-13-01

重大危害因素清单。

编号:pc-13-02

控制计划:a、制定管理方案;b、培训教育;c、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测量;d、运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