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生产统计指示计算方法 10第八章

发布 2019-08-21 16:23:15 阅读 1843

第八章工业设备。

工业设备是工业生产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企业拥有生产设备的数量、构成情况和生产能力是决定企业生产水平的基本物质条件。工业设备的技术状况好坏,对于提高产品的产量、质量,对于降低原材料、燃料、动力的消耗,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工业设备统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反映和分析研究工业设备的拥有量、新旧程度、技术结构、地区分布及其使用等情况。

一、工业生产设备。

一)工业生产设备的统计范围。

工业生产设备的统计范围是用于工业生产的设备(即工业企业生产车间、试验室等部门的设备),不包括非工业生产设备(即工业企业所属基建、文教、福利等部门的设备)。

工业设备统计以使用权为依据,而不是以所有权为依据,即包括本企业从外单位租(借)入的设备,不包括租(借)出的设备。

工业生产设备统计按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目录填报。

二)工业生产设备的分类。

工业生产设备按经济用途不同,可分为专业生产设备和通用机械设备两类:

1、专业生产设备:是指设备的结构、性能适用于某一行业或特定产品专用的工业设备(如合成氨生产用的造气炉、氨合成塔,电石生产用的电石炉等)。

2、通用机械设备:是指结构、性能基本相同,在各工业行业普遍应用的工业设备(如工业锅炉、蒸汽机、内燃机、金属切削机床和锻压设备等)。

三)专业生产设备统计。

化学工业主要专业生产设备(按规格、型号分别填列)

1.硫酸设备:只包括年产8万吨及以上的企业的设备。

硫酸设备只填报焙烧炉(分列沸腾炉、焚硫炉等)、二氧化硫鼓风机(硫磺制酸空气鼓风机)、转化器。除二氧化硫鼓风机的能力单位按立方米/小时填报外,其他设备均按每昼夜产硫酸(100%)吨数计算。

2.烧碱设备:只包括年产能力1万吨及以上的企业的设备。

烧碱设备只填报整流器(不包括直流电机,但分列汞整和硅整)、电解槽(包括轮修槽数。分列隔膜槽和离子膜槽,在隔膜槽中列出金属阳极槽)、离心机、蒸发器(不包括平锅。分列标准式、列文式等)和固碱锅。

除整流器能力单位按安培(a)填报外,其他设备均按每昼夜产烧碱(100%)吨数计算。

3.纯碱设备:只包括年产能力4万吨及以上的企业的设备。纯碱设备只填报炭化塔(包括清洗塔)和煅烧炉(分列外热式和内热式),其能力单位均按每昼夜产纯碱吨数计算。

4.合成氨设备:包括大型、中型装置的设备(合成氨单套装置能力为2.

5万吨/年,应该填报),不包括小合成氨设备。合成氨设备只填报空分装置(包括甲醇用,按套及产氧气立方米/小时填报)、造气炉(分列固定层、沸腾层、油气化和气体转化炉等)、原料气压缩机(**卧式、对称平衡式、立式等)和合成塔。后三种设备按昼夜产氨吨数计算。

5.电石设备:只填报电炉变压器和电石炉(分列密闭炉)。能力单位:变压器按千伏安(kva)计算,电石炉按昼夜产电石(300升/千克)吨数计算。

6.乙烯设备:只包括有分离装置的企业的设备。

乙烯设备只填报裂解炉〔能力按小时投油量(吨)计算〕、裂解气压缩机(能力单位按立方米/小时计算)、分离装置〔能力单位按年处理进料量(吨)计算〕。

四)通用机械设备统计。

通用机械设备,即是机械加工工业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也是其他各工业企业维修、改造或制造各种专业设备的工作母机。通用机械设备包括工业动力设备、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

1、工业动力设备。

工业动力设备是指产生动力或改变动力属性的机器或设备。对动力设备进行全面的观察,可以了解工业企业用于工业生产的动力设备情况,研究动力设备的构成,研究能源的转换和消费,计算用于生产过程的动力总能力,计算工人的动力装备程度,反映工业生产过程的机械化程度。

1)工业动力设备的统计范围。

工业动力设备的统计范围是指工业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机修车间、厂内运输、化验室)拥有的动力设备。不包括用于非工业生产部门(如基本建设、文教福利等部门)拥有的动力设备。

工业企业生产部门的动力设备,包括单独装置的动力机械,直接与生产机械相结合的动力机械(如轧钢设备中的电动机;机床、起重机、卷扬机、风机、泵、破碎设备、研磨设备、纺纱机及织布机等用的电动机),以及厂内运输方面的各种动力设备(如汽车上的内燃机、机车上的蒸汽机、内燃机等)。如本企业的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厂内运输与厂外运输分不清时,可以全部算为厂内运输。

2)工业动力设备的分类。

蒸汽锅炉。

蒸汽锅炉是蒸汽原动机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它是指直接用于工业生产的蒸汽锅炉,包括电站用及一般工业用锅炉,和工艺过程中**废热的锅炉,不包括暖气锅炉和烧开水锅炉,但主要作为动力而兼**蒸汽取暖的锅炉,应包括在蒸汽锅炉内。蒸汽锅炉的能力计量单位,用每小时生产的蒸汽数量(蒸发量吨/时)表示。

原动机。原动机是指利用自然界的动力资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水力、风力、核能等)产生机械能的动力机械。它是产生动力的最初**,因此,原动机也称为第一次原动机。

原动机按其所利用的动力资源及其使用方式不同,分为水轮机、汽轮机、燃汽轮机、蒸汽机、锅驼机、内燃机及其他原动机七类。七类原动机能力之和即为全部原动机能力的总计。原动机的能力计量单位均用“千瓦”表示。

各种原动机包括范围如下:

水轮机:它是利用从高处流向低处的水流冲动其转子而产生机械能的一种原动机。不包括木制水轮机。

汽轮机:它是利用蒸汽冲动其转子而产生机械能的一种原动机。

燃汽轮机:它是利用液体或气体燃料在增压空气内燃烧所产生的高温气体推动涡轮动而产生机械能的一种原动机。

蒸汽机:它是利用蒸汽的压力在汽缸内推动活塞作往复运动而产生机械能的一种原动机。包括厂内运输用蒸汽机车上的蒸汽机,不包括锅驼机上的蒸汽机。

内燃机:它是利用液体燃料及气体燃料等,直接在汽缸内燃烧而产生机械能的一种原动机。按其使用燃料不同可分为柴油机(包括柴油煤气机)、汽油机(包括汽油煤气机)、煤气机、煤油机四种。

厂内运输用的内燃机和汽车上的内燃机,应根据其性质分别列入上述内燃机中。

其他原动机:不属于上述的其它原动机。如风力发动机(不包括木制风力发动机及风车)等。

发电机。发电机是利用原动机的机械能转变成电能的设备。包括汽轮发电机、水轮发电机、一般交流发电机和直流发电机。

不包括手摇发电机、电动发电机(如变波机、调相机.5千瓦及0.5千瓦以下的发电机。

发电机的能力计量单位用“千瓦”表示。

电动机(亦称马达)

电动机是利用电能转变机械能的动力设备。不包括电动发电机、电动整流机、0.5千瓦及0.5千瓦以下的微型电机。电动机的能力计算单位用“千瓦”表示。

发电机和电动机习称为第二次原动机,它们是把第一次原动机所产生的动力变转变为另外一种动力,而不是直接利用天然动力资源转变为动力的。例如,发电机就是把第一次原动机所产生的机械动力转变为电力。

电气器械。

电气器械包括电炉(包括电阻炉、电弧炉和感应电炉)、电解槽、电镀槽、电焊机等。不包括能力在0.5千瓦及0.

5千瓦以下的电气器械。电气器械本身不是动力机械,但它是直接利用电来工作的机械,并且耗用大量的电力,所以列入动力设备内。电气器械的能力计算单位用“千瓦”表示。

变压器。变压器是变换电压的电器设备。包括升压变压器和降压变压器。不包括能力在5千伏安及5千伏安以下的变压器。变压器的能力计算单位用“千伏安”表示。

整流设备。

整流设备一般是指将交流电变为直流电或直流电变为交流电的调整电流的设备。包括整流器、电动发电机及整流电动机。整流设备的能力计量单位用“千瓦”表示。

3)工业动力设备的能力。

设计能力。

设计能力即铭牌能力。凡是设计能力未改变的,应按设计能力计算。由于技术革新或其他原因已超过原设计能力,或者由于设备陈旧或其他原因不能达到原设计能力时,则按主管机关批准的查定能力计算;如没有查定能力,可按实际达到的能力计算。

为便于计算动力机械总能力及各种能力设备进行比较,除蒸汽锅炉及变压器外,均以“千瓦”为计量单位。若原是以公制“马力”计算的,可按马力(公制)=0.736千瓦折算。

原是以英制“马力”计算的,可按马力(英制)=0.746千瓦折算;原是以“千伏安”计算的,可按1千伏安=0.9千瓦折算。

动力机械总能力。

动力机械总能力是表现企业动力装备的综合指标,可用以计算工人动力装备系数,反映工人的动力装备程度。

企业的动力**、转换和消费的过程,是企业的原动机把自己的动力,分别传导于工作机和发电机。发电机再把机械动力转化为电力,分配给电动机、电气器械及其他器械等,或向外部送电。电动机又将电力转化为机械动力,以带动工作机。

计算企业的动力机械总能力时,只计算原动机、发电机、电动机、电气器械的能力,不包括蒸汽锅炉、变压器和整流设备的能力。但由于原动机、发电机、电动机三者之间存在着能力的互相转化,如果将三者能力直接相加,就会造成重复计算。因此,必须扣除重复部分,其计算公式为:

动力机械总能力(指已安装的)(千瓦)=原动机总能力(千瓦)-用以推动发电机的原动机能力(千瓦)+电动机总能力(千瓦)+电气器械总能力(千瓦)

在计算动力机械总能力时,如果只知道发电机的容量,而不知道用以推动发电机的原动机能力,可将发电机的容量加上10%〔用以推动发电机的原动机能力(千瓦)=发电机的容量(千瓦)×(1+10%)〕作为用以推动发电机的原动机能力。因为发电机将机械动力转化为电力的过程中,动力是有损失的,根据测算,其损失一般为10%。

没有自备发电设备的企业,也没有能力间的互相转化,因此这类企业的动力机械总能力就等于原动机、电动机和电气器械的能力之和。

电力工业企业因是动力输出企业,因而以其第一次原动机的能力作为动力机械总能力,不必扣除用以推动发电机的原动机能力,也不必加上本企业的电动机和电气器械的能力。

4)劳动的动力装备程度。

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动力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人借助自然之力来工作,会取得更大的成果。计算劳动的动力设备装备程度指标,就是为了反映动力机械总能力和动力总量与工业企业的劳动力数量之间的比例关系。

劳动的动力装备程度指标,即劳动的动力装备系数,是指平均每个工人或每个单位工作时间,能获得多少动力来帮助工作。既可根据动力设备的能力计算,也可以根据实际所消耗的动力计算。前者称为潜在的装备系数,后者称为实际的装备系数。

其计算公式为:

劳动的潜在动力装备系数=动力机械总能力(千瓦)/最大班的工人数(或平均工人数)(人)

劳动的实际动力装备系数=动力总量(千瓦小时)/实际工作工时数(工时)

在实际工作中“劳动的潜在动力装备系数”,通称“每个工人装备的动力机械总能力”,是比较常用的反映劳动的动力装备程度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每个工人装备的动力机械总能力(千瓦/人)=动力机械总能力(千瓦)/平均工人数(人)

2、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

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是金属加工工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同时也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通用设备。因此,有必要对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进行全面观察,以便了解其数量、构成及其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