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发布 2019-05-06 23:44:55 阅读 8918

长寿路学校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为激发全校师生的推普意识,纯净校园用语用字的环境,充分发挥学校推广普通话的示范窗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在师生之间、同学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貌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联络也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学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必须符合规范用字要求。

2.宣传材料、宣传栏、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会刊、讲义、教案、试卷等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和正确书写规范字。

2012年3月。

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要求及措施

一 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 所有备课笔记 教学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 异体 二简字或错别字。二 教师上课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 1 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 异体字 二简字或错别字。2 教学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三 教师课外辅导时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 1 辅导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