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部门文件。
河海教务〔2013〕27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日制本科生。
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河海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13年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转专业原则、对象及要求:
1、原则:各专业可以互转,不跨校区,遵守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2、对象:2012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其中招生时国家或学校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学生,不能转专业。
3、要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处分。申请转入大禹学院的学生在校必修课平均绩点在4.0及以上。报名办法:
2013年5月29日至6月5**名。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填写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50元/门),学院审核、汇总,集中报送教务处。二、考试安排: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以及接收专业的复试。其中申请转入工学、理学、经管等专业的学生,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申请转入文学、法学等专业的学生,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申请转入大禹学院的学生,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特指民族生申请转入规定的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基础英语。
2、考试范围:按接收专业相应的教学要求。3、考试时间2013年8月25日(星期日)
上午——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下午——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基础英语。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三、录取工作:
教务处根据转专业考试成绩和各专业接收限额,按1:1.1比例公示转专业进入面试学生名单;接收学院对学生进行面试考核,根据面试成绩、转专业考试成绩和学分绩点等综合排名,由学院在接收限额内择优录取,并于2013年9月4日前将同意接收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经学校批准后,教务处公布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四、其他说明:
1、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012级本专业。
在籍人数的15%(大禹学院除外,该院专业接收比例为10%),转出学生人数不作限制。
2、特指民族生申请转专业,可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申请转入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习。接收人数不受名额限制,如接收专业是按大类培养,该生在以后专业分流时,则按现在申请的专业分流。
3、经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在2013年9月6日前到转入专业学院报到。
4、转专业后学生就读年级不变,以后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其课程学分和成绩管理,以转入新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5、中途申请退出转专业者,必须在公示之前提出申请,否则,一经确定,新的学籍即刻生效。
6、常州校区转专业工作由常州校区教务部组织进行,有关事项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附件:1、河海大学2013年各专业转专业学生名额。
2、河海大学2013年本科生转专业报名表3、河海大学2013年各学院转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2013年5月31日。
河海大学教务处2013年5月31日印。
附件1河海大学2013年各专业接收学生名额。
院系。专业。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院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水务工程。水电院。
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科学类交通工程土木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
能电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计信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公管院。
劳动与社会保障广播电视新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商学院工商管理类。
经济学类地理信息系统。
地学院地质工程。
测绘工程。理学院。
应用物理学数学类。
备注。港航院。
土木院。马院思想政治教育环境院。
给水排水工程环境科学类。
外语院英语力材院。
工程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法学院法学大禹院合计。
水利类(大禹学院强化班)工程力学(大禹学院徐芝纶班)
附件2河海大学2013年本科生转专业报名表。
学号学院拟转学院。
姓名。性别。
专业(类)拟转专业(类)
以上由学生本人填写)
必修课程平均绩点。
教学秘书签字:2013年月日。
奖惩记录:辅导员签字:2013年月日。
学院意见:教学副院长签名(章)2013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章)2013年月日。
外语语种。附件3河海大学2013年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须用excel制表)
学院(盖章)序号学号。
姓名。性别。
绩点。外语语种。
原专业名称拟转入学院。
拟转入专业。
制表人:日期:
备注。学生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