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规章制度汇编人力资源。
关于短期(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对来所短期(临时)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规范各类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人员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短期(临时)工作人员具体为:外来临时科研工作人员(包括培训、进修、协作、合作、客座研究人员,代培但本所不授予学位的硕、博研究生,毕业实习生及其他临时科研人员)和外来短期(临时)后勤工作人员。
二、录用原则。
1、短期(临时)科研工作人员必须是科研项目工作需要并且课题组经费充足,实验用房允许。外来短期(临时)后勤工作人员必须是在充分安排所内无岗人员的前提下或临时性工作确实需要用人。
2、来所短期(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持本单位、街道同意函或有关证明材料(合作研究项目的外单位高级人员应符合合作项目书)。
3、聘用短期(临时)工作人员由人力资源处受理,人力资源处根据用人部门的要求,与用人部门共同确定聘用要求、完成招聘任务,办理有关手续。
4、受聘人员日常管理由用人部门具体负责。三、录用程序。
1、外来临时科研工作人员。
课题组根据需要向人力资源处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提。
供来所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介绍信,由所在研究室提出意见后,交科研处、人力资源处审核批准。(涉及重大科研、军工项目需经主管所领导同意)。
后勤服务中心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办理有关手续(临时出入证、饭卡、住宿、安全教育)。
生活补贴由课题组长(部门负责人)提出,人力资源处按规定核定后,通知财务处进银行卡。
2、外来短期(临时)后勤工作人员。
用人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人力资源处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
人力资源处审核并报主管所领导批准。
由人力资源处汇同用人部门与街道、区劳动服务中心联系进行招聘,组织聘用面试,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有关进所手续(临时出入证、饭卡、安全教育)。
根据市场各工种指导价确定工资待遇。四、日常管理。
1、未经所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安排各类短期(临时)工作人员进所工作。如有违反,将退回聘用人员,并追究部门负责人和课题组长的责任(①批评教育②通报批评③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各类短期(临时)工作人员与本所职工一样,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用人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并在受聘人员工作结束前一个月通知人力资源处,办理有关离所手续。
2、各类短期(临时)工作人员在本所必须从事合同上明确或。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规章制度汇编人力资源。
事先约定的工作。外来临时科研人员必须使用本所实验记录本记录,如有违反,立即辞退。
3、课题组长、部门负责人应对各类短期(临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负责具体业务内容和要求。如有失职,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纪律处分。
4、各类短期(临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所各项规章制度。五、本暂行办法经所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处解释。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返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对返聘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返聘人员在我公司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如下 一 聘任原则及要求 返聘人员是指退休后受聘我公司相应岗位的人员,对该类人员的聘任应符合以下原则和要求 1 返聘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岁。2 返聘人员应符合公司相应岗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