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家鑫案件的看法

发布 2019-07-16 00:47:35 阅读 4372

我认为药家鑫具有自首情节,并且是可以从轻发落的。因为药家鑫虽然是在父母的陪同下自首,但如果他不想自首的话,他还是可以一个人亡命天涯,所以我认为他是悔过才去自首的。如果说环境的压力让他去自首,我认为,他在社会压力下,他更情愿去逃离这个社会,而不是落入牢中,任人唾骂。

对于5位教授决定联名呼吁免除药家鑫死刑,我持同意的态度。首先,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药家鑫的解释是害怕以后她不停地给自己找麻烦,所以干脆把她杀死。对此,是什么原因让药家鑫认为伤者日后会不停给自己找麻烦呢?

难道是药家鑫此前有过伤人后被伤者找麻烦的经历吗?我认为,是社会风气让药家鑫起了杀人的念头。近年来,不少被撞伤者,即使痊愈后,也会假装仍未痊愈,去欺骗事主的钱,而药家鑫是家庭温暖较少的人,家庭经济普通得再普通不过,像他这样一个大学生如何承担起昂贵的医疗费用?

其次,药家鑫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死刑未免太重。一个大学生,正值大展拳脚之时,在杀人后无比的悔恨,不仅受到社会的唾骂,还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我相信,没有人想杀死一个毫不相识的,没有一点仇恨的陌生人。因为他年轻,他悔过,法律不该扼杀我们下一代,法律不仅仅是维护社会的公义,而且还应该让社会少一些残忍,多一点宽容之心。

最后,法律是为了防止犯罪,而不是为了惩罚人而订立的。许多人都说,必须判药家鑫死刑,在这件事情上,已经有一条生命离开了,为何还要夺走另一个生命呢?为何人们不可以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有改过的机会。

我希望社会上人们口上不仅仅是一个“杀”字,希望从他们口中听到更多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