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T组织管理及紧急应变作业规范

发布 2019-08-04 14:40:15 阅读 8838

规范xx厂区内的紧急应变小组组织成员的组成,与规范各相关部门之紧急应变小组人员24小时待命轮值安排及作业流程,使厂区若发生紧急事故,随时有人员可前往处理并阻止灾情扩大。

本作业规范适用于中国厂区ert组织管理及紧急应变作业活动。

本公司由环安部门负责于法规修订时或定期修订全公司性紧急应变计划,并办理紧急应变相关之教育训练及申请各种应变防护器具。

各部门应依部门特性进行部门内紧急应变小组编组及制定应变演练计划或应变演练流程。配合参与各项教育训练活动,依可能状况排定演练期程,开展紧急应变演练。

4.1:ert(emergency response team):为迅速有效地处理厂区意外事故或支持厂外其它事故的处理,由各部门组成的固定紧急应变小组。

4.2:erc(emergency response center) :紧急应变中心(防灾中心)。

4.3:第一时间指挥官:通过ert基本训,现场担任指挥进行事故第一时间处理的领导者。

4.4:第一时间处理小组:通过ert训练并能参与现场第一时间处理异常的紧急应变人员。

4.5:ert指挥官:由esh-erc同仁担任,管控ert成员,负责erc值班室的广播、通报、消防确认,ert集结、疏散、排烟开关等ert指示(备注1)。

4.6:ert成员:

由通过ert基本训并掌握一定技能的同仁担任并完成定期特殊复习训练、演练等任务的成员,平时持无线电值班,状况发生时,到集结地点,穿戴适用之抢救专用防护具,进入灾区,支持第一时间小组,作更进一步的灾害处理。

4.7:疏散引导员:依安全门的数量,分配生产**避难引导员,使用疏散指引器材,指引同仁疏散,集结点名,并回报给ert指挥官。

4.8:erc值班室:为防灾中心值班室,按轮班作业进行24小时监控厂区安全状况,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应变的指挥部。

4.9:疏散集结点:厂区员工紧急疏散逃生后的安全集结地点。

4.10:ert攻坚集结点:ert成员紧急情况处理前穿戴抢救专用防护具、待命之集结地点,通常以ert器材柜配置地点作为ert攻坚集结点。

4.11:不明滴液:非常态下由机台、天花等地方滴落的,未能在第一时间查明为何种液体的液滴。

4.12:工安干事:在各自区域单位内,负责工安工作开展的主导者。

5.1 中国厂区ert组织表。

表5.1 南海厂区ert组织表。

5.2 紧急应变组织职掌及指挥系统。

5.2.1 第一时间指挥官:

5.2.1.1 评估灾害状况的发展,并决定采取的应变措施。

5.2.1.2 视察其它工安隐患,确立排患措施。

5.2.1.3 召集第一时间处理小组和主要有关人员以及下达命令。

5.2.1.4 听取处理小组报告下达正确应变措施。

5.2.1.5 负责初始指挥应变行动。

5.2.3 erc第一值班人员(ert指挥官):

5.2.3.1接到事故通报时,必须咨询事故的确切信息(准确地点、方位、事故类型等)。

5.2.3.2组织启动应变,计划穿着消防装备或其它防护装备;奔赴现场指挥抢救。

5.2.3.3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灾抢险。

5.2.3 erc room第二值班人员。

5.2.3.1执行通风、火警警报复归、广播等消防工作确认。

5.2.3.2ert事件通报。

5.2.3.3紧急应变过程中,ert组织间的通联协助。

5.3 ert人员的资格认证及教育训练:

5.3.1 ert人员:需接受环安部定期举行的「ert基本训练」,并通过测试合格。测试基准为:scba穿戴(60秒)、scba+消防衣穿戴(110s)。

5.3.2 第一时间处理小组训练(指挥官及其成员):需接受环安部定期举行的「第一时间处理小组训练」(指挥官及其成员),并有相应的实作训练及测试。

5.3.3 通过考核,合格的ert及第一时间处理小组成员,发予ert人员识别贴纸。

5.3.4 当班第一时间指挥官与ert小组成员必须定期接受esh排定复训科目。

5.4 依现场需求,定期举办灭火器讲解或操作训练。

5.5 ert成立的时机:

5.5.1 火警警铃响起经确认为真实火灾。

5.5.2 化学品持续泄漏异常区域之ert无法自行处理时。

5.5.3 发生全厂不明原因停电时。

5.5.4 当fab内漏水且有影响到机台时。

5.5.5 厂区内长时间不明异味时。

5.6 通报方式:依「附录 1.中国厂区-紧急事件通报流程表(南海&龙华)」通报。

5.6.1 通报由erc值班人员,依此规范之附录1.

中国厂区-紧急事件通报流程表(南海、宁波、南京厂区&龙华厂区)执行,需通知公司外部单位时,应先通报ert指挥官并取得厂区最高主管或总指挥同意后,才可通知外部单位。

5.6.2 在通知外部单位后,erc应再通知大门警卫。

5.6.3 若有造成环境污染到厂外时,则应先通知esh主管及ge主管。

5.6.4 警卫在获知已通报外部单位后,请执行管制,**记者禁止进入,任何问题则以「待公司发言人发言」回答。

5.6.5 警卫人员严禁向记者发言,或传述事故灾情,若因传述造成公司的损失,则该员需负起相关责任(其它同仁亦同)。

5.6.6 erc人员负责收集通报信息,按通报程序及时汇报给相关单位及主管。

5.6.7 现场各ert组织可根据不同状况使用哨子进行通报:

5.6.7.1 当发生灾害需要ert组织启动集合时,第一时间指挥官吹集结哨集合ert组织人员,吹哨标准:长吹三音间隙再长吹三音,依次循环。

5.6.7.2 当救灾过程中需第一时间处理小组人员撤离灾害现场时,第一时间指挥官吹哨子通知撤离,吹哨标准:短吹三音间隙再短三音,依次循环。

5.6.7.3 当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指挥官下令厂区所有人员进行疏散至疏散集结点时,疏散引导员及指挥官吹哨子疏散人员,吹哨标准:吹急促长/短连续音。

5.7 火警警铃响起:

5.7.1 当厂区火警警铃响起或消防广播有通知时,erc第一值班人员应马上通知所在区域第一时间指挥官前往确认,同时前往至现场进行确认检查是否为误动作。

经人员前往确认为真实火灾,以下动作同步进行。

5.7.1.1 fab内及产线火警:

1)区域第一时间处理小组由第一时间指挥官组织前期救灾,第一时间指挥官以无线电通报erc。

2)erc召集异常事故区域ert人员穿着装备集结,并召集其它区域之ert人员穿着装备抵达攻坚集结点。

3)ert成员集结后,由ert指挥官指挥ert接替第一时间处理小组之救灾工作。

5.7.1.2 fab外及一般区火警:

区域火警,则ge ert及erc同仁第一时间进入抢救;仓库等区域火警,则事故单位人员、ge之ert及erc同仁第一时间进入抢救。

b.其余fab外ert成员指定地点集合待命。

5.7.2 当确认为真实火灾时,区域ert人员应立即进入灾区现场抢救。

第一时间现场由第一时间指挥官指挥。如有疏散指令,现场其余人员在避难引导员指挥下立即疏散到集结点处, 疏散集结点由各厂处合理安排。

5.7.3 ert小组着救灾装备完毕后,若第一时间处理小组尚未控制火势,或现场疏散后有人员失踪,则以ert指挥官命令进行抢救。

5.7.4 各单位区域的ert,需于3分钟内集结完成, ert指挥官同时与第一时间ert指挥官以无线电连络,若事故区域的ert组织无法顺利灭火,则由已经集结候命的其它区域ert支持抢救。

宁波厂区间紧急应变支持车启动模式详见附件(备注2)。

5.7.5 当其它区域ert进入支持现场ert抢救时,则优先使用推车式灭火器并带上消防水带至灾区灭火。

5.7.6 若推车式灭火器仍无法灭火时,则使用消防栓进行灭火。

5.7.7 若ert小组进入后,火势依然无法控制,则所有抢救人员全部撤离,由ert指挥官确认所有人员的安全,并回报erc第二值班人员,指示erc第二值班人员请求外援。

5.7.8 发生火警警报事件,现场人员直接灭火或由区域ert灭火完成时,则视为状况解除。

5.7.9 灭火完毕后,至少需2名ert人员于现场观察30分钟,确认火势已完全扑灭。

5.7.10 火势被扑灭后,ert指挥官通知ge/erc人员立即将洒水系统闸阀关闭。

5.7.11 火势确认扑灭后,ert指挥官与ge中控室确认厂内环境正常后。erc广播状况解除,请同仁回工作岗位安心工作。

5.7.12 现场抢救人员应封锁现场,等待调查小组前来调查原因。

5.8 ert作业流程:

5.9 安全及注意事项。

5.9.1 ert人员及指挥官需有受过训练,并取得资格后,才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