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江区医疗机构总结

发布 2019-05-18 05:47:15 阅读 5921

松原市宁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08年医疗服务安全监督工作总结。

2008年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在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我所负责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同志们的积极努力和合作,我们能够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多项治理整顿活动,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医疗机构总计监督户次数达到1256次,建立档案258户,实现业务收入205200元,其中行政处罚108900元,消毒检测19200元,没收药品和医疗器械94件。下面我们对全年的医疗服务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一、 基本状况:

宁江区辖5个乡镇,18个街道,82个行政村,加之吉林油田华侨农场等辖区内共有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医疗服务站、卫生院及个体诊所总计258家,均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过几年的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各医疗服务机构得到了有效规范,非法行医行为明显减少,但是仍有极少数的个体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进行非法行医活动,今年我们加大了执法力度和巡回监督力度,把打击这些非法诊所作为工作的重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 具体做法:

一)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规范执业行为。

年初以来,为了做好医疗服务监督工作,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我们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使我们的执法水平,工作效率都得到显著提高,同时我们也虚心地向市所医疗机构监督科进行学习,把他们的先进工作经验引入到我们的工作当中,按照他们的方法,协助我辖区的医疗服务机构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并张贴上墙,也进一步明确了2008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内容,使我区医疗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得到规范,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提高,保障了广大患者的就医安全。

二)确定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今年我们把打击“黑诊所”、药店里的“坐堂行医”、“上门静点”、“义诊”和“医疗咨询”或以此方式进行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宣传**活动作为工作重点,针对这些行为,我们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加大了打击力度和处罚力度,一年来,共查处各类非法诊所76户次,封存药品、器械89件,有效的打击了非法诊疗行为,保护了合法诊所的权益。

三)开展专项行动,对医疗机构进行综合性整治。

1、今年年初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全区美容机构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活动。这次行动我们采取了拉网式的排查,共监督检查美容机构13家,其中有3家牌匾上有医疗美容字样,我们对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摘除非法字样,有1家存在非法医疗美容活动,我们对其全部医疗器械进行了异地封存,责令立即停止非法活动,并对这家美容院进行了罚款。通过这次整治工作,净化了我区的医疗美容市场,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2、在四月中旬——五月中旬,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存在的超范围执业、雇佣非卫生技术人员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责令超范围执业的诊所停止其非法活动,雇佣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诊所将非卫生技术人员辞退,并对问题严重的诊所进行了行政处罚。通过整顿,提高了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了执业的自觉性,规范了执业行为。

3、在“六一”儿童节前,开展了对儿童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的儿科诊疗科室的专项监督检查。我区医院设儿科门诊的有5家,个体诊所有3家。这些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执业准入情况良好,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尤其是几家医院院内消毒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理等各项工作做的比较好。

对1户个体诊所存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未及时做无害化处理的违法情况进行了行政处罚。

4、在八月末至十月中旬,开展了全区医疗机构的防治 “手足口”病专项监督检查。我们首先召集100多户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召开会议,规定严禁个体诊所收治“手足口”病患者,若发现已确诊或疑似“手足口”病患者必须及时进行报告,并介绍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然后组织人员开展对各医疗机构的消毒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最后对发现的个别诊所仍有收治已确诊的“手足口”病患者的情况,我们根据情节轻重,都给与了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5、在十一月初至十一月中旬,我们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宁江区卫生局检查验收民营医疗机构。在十一月下旬至十二月初,我们又集中开展清理整顿民营医疗机构不良服务行为专项检查。在查验和清理不良服务行为的过程中,我们发现1处以“讲座”名义推销保健品的活动场所,当即对其推销的所有保健品进行异地封存,并对负责人进行了罚款。

对有1家医疗机构名称含有“松原市”等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对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改正。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在日常执法和取缔非法诊所的过程中,我们加强了对业主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耐心地给他们讲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打击非法行医的重要性以及非法诊疗对社会和自身造成的不良后果,通过我们的严查和宣传,有效的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也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

一)在日常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仍有少数药店有医疗执业行为。

二)在一些具备合法手续的医疗机构中,仍存在执业过程中超范围执业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现象,还有的医师异地执业。

三)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偏远地区,仍有非法行医的现象。

四)人员和车辆的不足,监督频次相对较少,医疗机构达不到应有的监督频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争取把我区的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做得更好。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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