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综合管理制度

发布 2019-06-19 19:31:15 阅读 8695

吉林热电厂企业标准。

q/jrd-210-43.08-89

1989-11-03发布 1989-12-01实施。

吉林热电厂发布。

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我厂档案工作的管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规定了我厂档案管理的作用与基本原则,档案管理体制与职能分工、档案材料的形成与归档、档案管理、底图保管(更改、晒图)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档案借阅制度、档案管理的法律责任、检查考核等项内容。

1.3 本标准适用于我厂各级、各类档案管理。

2 档案管理的作用与管理原则。

2.1 我厂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我厂经济效益,维护合法权益和反映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2.2 我厂档案是我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包括:生产、基建、设备、科研、经营、会计、党政工团、人事、声像档案等。

2.3 我厂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档案管理工作考核与各岗位责任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其宗旨在于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企业的生产建设服务。

3 档案管理体制与职能分工。

3.1 建立以主管厂长(总工程师)为首,副总工程师为业务领导的,以厂档案科为中心的,由各科室(分场)与班组参加的**档案管理体系。

3.2 职能与分工。

3.2.1 主管副厂长(总工程师),在厂长领导下,分管档案行政领导工作,负责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领导制订本企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领导制订本企业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领导研究本企业档案管理重大改进方案,推进档案管理现代化进程;组织领导档案工作重点开发和利用工作;并对档案组织机构,档案干部配备和档案经费、设施等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2.2 主管副总工程师,在主管副厂长领导下分管档案业务领导工作。

组织实施档案工作规划和重大改进方案;组织领导制订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组织领导档案开发和利用工作,定期检查档案管理质量,提出要求和建议。有权对档案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3.2.3 档案科是全厂档案资料集中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全厂档案资料储存和利用中心。

在主管副厂长和副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厂档案管理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厂各单位档案业务,专业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监督和检查。

3.2.4 各科室、分场负责人是本单位档案工作的行政领导。

负责贯彻和执行厂和上级部门制订的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有权指定本单位专(兼)职档案员,督促和检查本单位档案人员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3 档案管理人员。

3.3.1 档案科设专职档案员。

3.3.2 各科室、分场设专职或兼职档案员。

3.3.3 班组设兼职档案员(一般应由班组技术员担任)。

3.3.4 档案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档案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同时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热心档案工作,忠于职守,严守纪律。

3.3.5 档案人员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4、 档案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4.1 根据国家档案法和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我厂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执行已订的各类档案归档范围管理的规定。

4.2 在生产(基建)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声像)材料,由该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积累、整理后归档。

4.3 在全厂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单位按其专业范围由专(兼)职档案员(或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积累,整理后归档。

4.4 基本建设档案资料的形成和积累要结合基本建设和特殊性与工程项目同步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都应采取措施,指定专人切实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积累工作,以保证档案资料形成的连续性、系统性、完整性。

4.5 归档要求。

4.5.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进程。

4.5.2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保持其成套性和完整性。

4.5.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文件格式书写标准,禁用铅笔、圆珠笔书写。

4.5.4 归档的文件必须是原件。

4.5.5 归档的声像材料执行q/jrd-10-43.10-89《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

4.5.6 对立卷归档后又发现的文件材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4.5.7 基建档案资料的验收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之一。基建工程验收,必须有档案人员参加。重点基建工程的验收,还应由网局、省市档案部门派人参加。

4.5.8 基建工程项目主要设备到货时,档案人员应参加设备开箱验收。随设备带来的技术文件,要进行登记造册,要在工程竣工时将技术文件归档。

4.5.9 基建工程项目的土建基础部分、地下建筑物、地下管线、地下结构、地下井巷、设备基础等隐蔽部位均应随工程进度做好施工记录、检验记录、边施工边绘制竣工图,以保证竣工图的质量。

4.5.10 基建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必须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设计变更或施工情况变动均应如实地反映到竣工图上。按原设计施工无变动的工程竣工图,应盖有“竣工图”印章标志。有重大改变的工程。

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并与原图一起一并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填写必要的变动说明。

4.6 归档范。

4.6.1 归档范围执行我厂各类档案归档范围管理规定。

4.6.2 基本建设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按国档发[1984]4号〈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规定执行。

4.7 归档时间。

4.7.1 科研、更改、双革等技术档案的归档时间,按q/jrd-210-26.05-87〈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4.7.2 基建方面的文件材料归档,大中型项目在竣工正式移交生产后半年内归档,小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归档。

4.7.3 经营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党政工团方面的文件材料归档时间按q/jrd-229-21.

02-87〈文书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其余的文件资料在次年六月底以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归档。

4.7.4 会计方面的文件资料的归档时间,按q/jrd-217-32.

11-87〈财务档案管理标准〉规定执行。对其中部分档案材料,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年度终了后由会计部门保存一年,期满后指定专人移交归档。

4.7.5 声像档案在各项活动完成后,经整理后随时归档。

4.7.6 标准资料方面的文件材料在搜集到或颁布后一个月内归档。

4.7.7 情报方面的资料随时收集随时归档。

4.8 归档份数。

4.8.1 一般档案归档二份。

4.8.2 重要档案归档三份。

4.8.3 需向上级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归档三份。

4.8.4 声像档案归档,正、副各一套。

4.8.5 标准资料、情报资料归档二份。

4.9 文件资料的形成与归档,要列入我厂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等各项管理程序、工作计划并列入有关单位、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岗位工作标准。

4.10 档案部门在档案资料形成与归档中的权限。

4.10.1 档案科参加产品试制定型、科研成果鉴定、基建、更改等工程竣工验收、设备开箱、技术引进等的档案资料验收工作,文件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不予验收。

4.10.2 科研成果评奖、产品评优、工程创优的文件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档案科不签署意见,不得申报成果。

4.10.3 我厂人员因公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及参加会议(包括出国)带回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未归档,不予报销资料费。

4.10.4 档案科对全厂各单位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有权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5 档案管理。

5.1 我厂各类档案应分别制订管理制度,列入企业管理标准体系。

5.2 档案分类与编号。

根据〈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遵循档案材料的形成规律、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我厂档案分类和编号规定如下:

5.2.1 科技档案按q/jrd-210-26.

05-87〈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的同时,要逐步实行电力工业部1981年制订的〈火电厂科学技术档案分类大纲〉的规定。

5.2.2 基建档案按区域、项目进行分类编号。

5.2.3 科研档案按类、项进行分类编号。

5.2.4 经营管理档案按年度、组织机构(问题)进行分类编号。

5.2.5 党政工团档案按年度、组织机构(问题)进行分类编号。

5.2.6 会计档案按类别、年(月)度进行分类编号。

5.2.7 声像档案采用年度、问题、流水编号。

5.2.8 实物档案按类别、年度、流水编号。

5.2.9 标准资料按类、项分类编号。

5.2.10 情报资料按类别大流水编号。

5.3 编号后,各卷内文件资料应按照内容主次或时间顺序排列,编写页号,填写案卷封面。

5.4 档案编目与编制检索工具。

5.4.1 各类档案要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检索目录。著录方法按gb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执行。

5.4.2 经营、文书、财务当档案要各自编写分类目录。

5.4.3 基建、设备、科研、更改等底图要编写分类目录和总目录。

5.5 档案保管。

5.5.1 各类档案在移交档案科(档案室、专兼职档案员)时,交接双方认真验收,严格履行交接程序。

5.5.2 存放各类档案必须有专柜,上架保管。排列顺序一律自左至右,从上到下摆放。

5.5.3 我厂各级各类档案按各自管理办法保管。

5.5.4 各类档案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确保帐物相符。

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或复制。库藏档案因移交、作废、遗失等需注销帐卡时,要查明原因,保存依据,上报领导。

5.6 档案的保管期限与鉴定。

5.6.1 根据国家档案法和〈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制订我厂各类档案保管期限的具体规定。

5.6.2 我厂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原则是:

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要永久保存;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保存(16-50年)和短期保存(1-15年);凡介于两者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5.6.3 我厂档案的鉴定工作,由鉴定领导小组组织,每2-3年进行一次。鉴定领导小组由总工程师担任组长,成员由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5.6.4 经鉴定确定为永久保存的档案,如发现不完整、不准确,应在两日内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补充和修改。

5.6.5 经鉴定确定为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登记造册,经有关分工负责的厂领导审批后,一周内由保密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监销。

5.7 档案管理现代化。

5.7.1 档案管理现代化是我厂管理现代化的组成部分。档案管理的现代化要纳入厂管理现代化长远规划和各年度计划之中。

5.7.2 要逐步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管理档案。逐步应用以计算机为主,包括缩微技术和先进的监控装置,通讯设施和办公自动化等现代化管理手段。

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一 档案管理。1 档案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其他人员未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不得计入档案时和翻阅档材料,成立档案领导小组。2 保管的材料必须系统的排列 编号 制定正确让目录,以便查找 利用与核实。3 档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管党和 不得将档案资料私自带出。4 档案材料必须设专室 专柜,放在安全保密的地点。5...

档案管理制度

1 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2 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 积累 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 准确 系统。3 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4 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

档案管理制度

4.2.3立卷归档的要求。4.2.3.1归档文件要齐全 完整,要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进行科学的分类 立卷,要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4.2.3.2案卷要求。1 归档案卷封面的各个项目均应填写清楚,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要准确,装订要整齐 2 归档文件要按规定的次序系统排列,编制案卷顺序号,案...

综合值班管理制度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马家岩煤业 科室 队组值班管理制度。一 值班标准。1 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在主值班矿级领导的指挥下负责当日的各项安全建设工作以及本科室 队 组 的值班工作,全面掌握当日我公司安全建设活动情况。2 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同级别的人员替岗,并在本部门内履行...

综合部管理制度

第1章会议管理制度。第2章员工考勤制度。第3章教育培训制度。第4章办公品的购置及报支制度。第5章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第6章车辆管理制度。第7章发文处理程序。第8章电脑及耗材管理制度。第9章文印管理制度。第10章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第11章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第12章证照管理制度。第一章会议管理制度。1 目...

综合管理部管理制度

1.1 领用公司资质等证照原件或印章外出办事,须提前填写 公司印章及证照外携申请表 经部门经理 总经理签字后,到综合管理部印章保管人员处办理借用手续。综合管理部要指定专人陪同外出,确保使用符合要求,并安全交回,登记注销。如不能安排指定人员跟随的,须注明 无随同人员 并得到总经理批准 1.2领用公司资...

乡镇档案管理制度

主管领导档案工作职责。一 组织 档案法 档案法实施办法 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 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镇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二 将本镇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定期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 财 物等实际问题。三 布置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任...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4.3存档的文件 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 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 立卷和编目编号。4.4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 卷内目录 目录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