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奖惩制度

发布 2019-07-09 23:15:55 阅读 3162

那曲镇中心小学。

为完善我校的科学管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倡无私奉献的同时,坚持制定管理和按劳分配的原则,特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要求:1、我校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凡上午第四季和下午第三节无课者无校会可下班。

2、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各处、年级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各义务活动。

二、请假审批手续: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工作,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正式手续。

2、请假必须先填请假条(病假还要有公办医院证明)。请假条交给考核的各级负责人签署。

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的,应提前**向校长或各级负责人请假,便于安排代课,事后要及时补办。

3、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半天至一天者,教师由教导处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处批准。如果完成自己的课时或工作,向组长说明,抽空堂两节或两节以下时间,自己或带直系亲属看病,不计假。事后主动向组长出示病历。

2)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下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者,报县教委批准。

4、请假条的处理:请假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假条于教导处收存,同时由教导处发给准假通知单,由本人交考勤负责人收存,待考勤一个月结束时与考勤统计表一起上交教导处。

5、关于续假问题,请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应提出续假申请,返校两天内补填请假条。

三、有关规定:

1、教职工中,每月出满勤者,年终发给考勤奖。

2、因病请假,要有医生证明,经领导批准,请假者,扣出每节5元,每天35元,累计7天以上者加倍,除有住院证明者不扣钱。

病假期间不能从事有酬劳动,否则停发当月工资。

3、因事请假,经领导批准者。请假一天者,扣除每节6元,每天42元,请够一周以上者加倍,除婚假、产假、丧假不扣钱。

4、迟到或早退每分钟扣2元,10分以上(包括10分)按旷课处理。按学校作息时间计算,突发事件例外。

5、旷工:一天350元,上午200元,下午150元,后勤工作人员按教师的25%计算。

6、旷课:教师旷课每节200元。

7、打上课预备铃教师要进入课堂,铃响两分钟仍未到者,算迟到一次,十分钟仍未到者,算旷课一节论处,无正当理由当天迟到或早退超过一节课以上者,当作旷工一天论处。

8、凡课外活动不组织者,当迟到处理。上班时间,凡未经请假批准,私自离开学校者,当作旷工论处。(办公事除外),学校义务劳动不参加者按旷课处理。

9、学校指定外出学习、开会、教学活动的教师,未经请假而缺席者,作旷工论处;迟到早退者,按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出差在外,不按规定时间返校,当旷工处理(突发情况除外)。

10、请假手续不完备(如未填写请假条或病假无医生证明或各级负责人未署意见),均属没有准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紧急、突发情况除外),按旷工处理。

11、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丧假只限教职工本人直系亲属及配偶父母,一般以七天为限,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婚假如遇节假日不顺延;探亲假:教师到外地探亲,一般安排在寒假进行。

12、凡搞假证、伪证者,追究本人及制证人责任,并按旷工的两倍以上处罚。请假手续按程序办理,不得越级请假。

13、凡拒不执行学校决议,经过多次教育不改者,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将其改调其它较远乡镇学校。

14、凡是严重失职的教师,如上课时间看报纸、做其他与本课无关的事、提前下课、私自离开课堂去打手机、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等活动,当旷工处理,一次当旷工一天。如出现**事故再追查个人责任,若多次教育不改者上级单位处理。

15、有下列情形按正常出勤计算:

1)教职工及其子女住院(需住院、出院证明)。

2)教职工配偶(仅法律公认夫妻)住院。(需住院、出院证明)

3、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7天正常出勤)

4、教职工结婚。(7天正常出勤)

5、教职工产假。(男方14天正常出事,女方按相关文件执行)

6、教职工公差。

如以上假期到期,必须及时归校,逾期将作旷课处理,续假必须及时提出申请并有充足理由,原则上不得续假。

16、考勤。

考勤由校教务处负责,考勤方法由教务处分常规和非常规,负责考勤人员有徇私舞弊者,一次罚款200-500元,并按情节轻重做相应处理。

凡有违反学校正常秩序、破坏团结、影响学校声誉等一系列违规乱纪行为,校委会作出相应处理并处罚金100元,校委会成员违反此条者罚200元,情节严重者上报上级部门处理并处罚金250元,后勤罚50—100元。

17、连续旷工一个月的,学校上报教育局予以开除。

18、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年终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或先进。

1、有旷课3次以上现象者;

2、一学年累计病(事)假达15天以上者(除住院者外)。

十。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年终考核为不及格。

1、旷课达三节(含三节)以上者;

2、旷工达三天(含三天)以上者;

3、旷会达三次(含三次)以上者;

4、因酗酒**、误事或因赌博、打架、斗殴等严重影响学校声誉者;

5、当年因某事受过处分得。

十。四、凡此条例未涉及而钻空或无理取闹者按具体情形罚款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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